終於在2012/10/02美國正式宣佈台灣成為美國第三十七個免簽證會員,這項計畫正式生效日為2012/11/01,自此台灣護照持有人就能以免簽證的方式在美國境內停留九十天。

此項優惠雖免簽證費以及繁複面試手續,但還是須經由「電子系統旅遊授權」(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, ESTA)登錄資料,所有赴美免簽成員之國民都須先填寫電子申請表,以基本資料為主,並收取14美元的費用,兩年為限,最快可在當日就能得知是否通過審核。不管如何,赴美免簽還是省時又省力,要前往美國前,還是不忘要先上網完成電子簽證的審核喔!

 

赴美免簽,超Easy!

 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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